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7-03-01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的通知》(闽教高〔2016〕5号)精神,为推进学院的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共享,学院决定开展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

一、建设目标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旨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开展课程建设、改革与创新,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着力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同时为申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奠定扎实的基础。“十三五”期间,学院在现有课程建设基础上,择优转型升级,建设15门以上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力争其中有5门以上课程成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建设要求

(一)立项申报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是以全院师生为服务主体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各类网络共享课程。每年在全院范围内由教学质量评控中心组织开展立项申报工作,建设课程须是在学院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的认可和好评,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示范性的课程。

课程立项以课程在线教学资源是否完整、教学方法与手段是否科学、教学内容设计是否合理、教学评价机制是否先进、教学效果是否显著为主要遴选标准。鼓励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申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原则上课程主持人应为讲师职称及以上,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

(二)建设程序

院级每年4-5月份组织立项申报。课程主持人首先要组建课程建设团队、提交课程申报书、自评报告、进行视频录制及相关课程资源建设,每年11-12月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三)建设标准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参照《福建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1。

三、管理方式

(一)学院成立专家组,对课程建设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学院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课程建设交流活动,并鼓励院内课程专家和院外行业及企业专家参与课程建设工作。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行动态管理,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三年。对课程质量高、使用效果好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课程实行课程团队负责人制,课程团队根据教学需要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更新率每年不少于10%,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学院通过上网监管、使用评价、抽样检查等方式对课程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课程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检查评价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检查不合格且整改不力的取消所授予的课程荣誉称号。

四、共享应用

凡申报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课程版权归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所有,课程资源通过学校平台在全院共享使用,并应用于课程教学。省级及以上开放课程按有关申报文件协议约定实行。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支持

学院对批准立项的建设课程给予建设经费2000元/门。批准立项时拨付启动建设经费1000元/门,第二年专家论证通过后续拨建设经费1000元/门。

建设成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资助建设经费4000元/门,建设成为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助建设经费10000元/门。建设经费包含视频录制费用。

(二)技术支持

学校提供网络课程共享平台,并协助更新和维护。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录像自主解决,申报省级及以上的由质评中心协助或自主解决。

(三)政策倾斜

在学院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考核加分计算上,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视为院级教改项目。

附件:1.福建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2.泉州轻工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

教学质量评控中心

2017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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