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7-10-27 点击数:

教学质量是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的立足之本,完善的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是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有力保证。为适应新时期高职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努力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精神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指导思想,重视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以学生为本,使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始终围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目标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全员性原则。教学工作是学校中心工作,教学质量离不开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人人都是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系统中的一份子,学生是主体,教务处是核心,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学院(部)、教研室和教师是基础和保证。

(二)系统性原则。教学质量涉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教学设施和条件等,同时与学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管理等相关,是一个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系统由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和班级组成。

(三)全程性原则。教学质量主要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形成,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应对教学的全程过程进行监控,做到事先监控准备过程,事中监控实施过程,事后监控整改过程。

三、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目标

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涉及教学决策、政策执行、质量标准、教学评估、专业评估、信息收集与反馈等方面。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重点是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评估指标体系与相应的奖惩制度。通过教学质量的动态管理,促进学校合理、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全面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

四、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内容

(一)专业设置的管理与监控。邀请行业,企业专家研讨和论证专业设置是否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及时调整专业结构。

(二)人才培养目标的管理与监控。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各专业在总目标框架内,具体规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通过社会人才需求调查和毕业生跟踪调查等方式,确立明确的并能适时校正和调控的人才培养目标。

(三)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管理与监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是组织和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教学文件,也是开展教学工作和对教学工作进行监控与评估的主要依据。

(四)教学过程的管理与监控。主要是通过听课、教学检查、教师评学、学生评教、考试等方式实现。

1.听课。听课主要包括学校领导、教学督导组听课,学院(部)领导听课、相同相近课程的教师互相听课、观摩教学(示范性)听课、新教师听课等。通过听课和评课,掌握教师教学基本状况,及时指导和交流,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2.理论和实践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各学院(部)的教学是否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授课计划以及实验计划、实训计划、顶岗实习计划、毕业设计计划等进行备课、组织上课(实习)、作业(报告)布置和批改、考试命题与阅卷、成绩分析等情况。

3.教师评学。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对所任课程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风情况等做出的总体评价,是促进学风改善,增强学生学习自觉性,保障教学质量的必要环节。

4.学生评教。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范围内的学生评教工作,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重要依据。

5.考试和考试模式改革。以突出能力培养为出发点,改革考试模式,加大过程考试、技能考核的比重,推行教考分离,通过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等措施,严肃考纪,形成良好的考风和学风。通过考试检验学生学习成绩和教学效果,指导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

(五)学生信息反馈的管理与监控

1.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机制。每一个班确定一名教学信息员,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学情况的反映,指导和改进教学。

2.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通过对毕业生岗位适应情况的调查及对学校教学的意见反馈,及时改进和指导教学。

(六)教材质量的管理与监控

学校成立教材编写委员会,对各学院(部),各专业所选教材的适应性、科学性、文字水平及印刷质量等进行评估认定。建立教学质量调查反馈机制,就材料内容的先进性、编排体系的合理性、教材对本校的适应性等方面征求教师、学生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整理和归纳,及时反馈到各学院(部)。

五、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方式

(一)专业评估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加强专业建设的精神,加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示范性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定期对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二)课程评估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加强课程建设的精神,加强各级精品课程建设,定期对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包括学生评教、校教学督导评价和学院(部)教学评价三方面。

(四)教学检查

建立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主要采用的检查方式有:教学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等。

(五)教学督导

校教学督导组,结合各学院(部)教学督导人员根据督导听课的结果以及反馈信息,对各学院(部)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偏,及时通报,强化整改。

(六)毕业生跟踪调查

由各学院(部)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分析各专业的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能力体系要求等信息,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六、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的职责分工

(一)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监控专业设置计划、人才培养方案、重大教学改革方案的审定,指导教务处及各学院(部)抓好教学基本建设;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正常运行,建立校、学院(部)两级教学督导制度,组织教学督导组开展工作。

(二)教务处主要负责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并监控各学院(部)达到要求;协调、指导和监控各学院(部)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教学工作;指导、协调和监控各学院(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基本教学文件;建立健全各项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监控各学院(部)规范执行。负责通过各学院(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指导和监控各学院(部)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

(三)各学院(部)负责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和监控本单位日常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和监控新专业申报、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课程标准的编制和审定、学院(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实施。各学院(部)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监控本单位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及校企合作办学等。各学院(部)教研室主要负责监控新专业工作调研和本教研室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学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四)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监控各学院(部)每学年新生入学教育和新生素质调研工作;招生办就业指导处负责组织、指导各学院(部)通过访谈、问卷调查、个人跟踪等方式,每学年调查、搜集毕业生用人单位反馈的各种信息,向教务处和各学院(部)提供有关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职业能力要求等信息,对毕业生质量进行监测,并提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人事处、教务处通过开展组织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评测等活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七、奖惩方式

(一)将各学院(部)教学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对教学工作考核不达标的学院(部)进行告诫,敦促整改。

(二)学校对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并将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等次、评先评优挂钩。对评价结果不达标的教师进行告诫,并由各学院(部)指定优秀的教师进行跟踪指导,督导组进行跟踪督导听课,第二学期评价结果仍不达标的,停止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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