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关于加强教学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定

作者: 时间:2020-12-28 点击数:

为提高全面我校教师教学质量,促进教风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我校形成重视课堂、重视教学的优良教风,以《泉州轻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范》为基础,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教学督导工作组成员

:王艳君

副组长:陈安娜 黄重成

督导员:赖晓毅 王源庆 王正君 唐荣明 庄培荣 蔡荣盛 张振伟 黄进利

二、教学督导工作组职责

1、参与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等工作。

2、对我校教师教学质量等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价和指导。

3、深入课堂、实训室、顶岗实习现场等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工作和学生学习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系部汇报。

4、负责督导、检查我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参与学校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工作。

5、接受教学质量评控中心的检查和指导。

三、教学督导工作组权限

1、对各专业研究室工作、教师教学质量等有监督、检查和评估权。

2、有直接深入课堂、实训室、顶岗实习现场等教学一线了解教学情况权。

3、对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师的任课安排、有关教学工作计划和安排及相关的教学事项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4、有列席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会议的权利。

四、教学督导工作组管理

1、教学质量评控中心向教学督导员发放聘任书,聘期为2年。对于履行职责不力、不公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者,可予以解聘。

2、教学督导员由学校自行管理、考核,同时接受教务处、教学质量评控中心的监督和指导。

3、督导员每学期对教师听课,并及时与教师交换听课意见,填写《教学督导听课记录表》,评定听课分数(分数取督导员听课平均分),提出听课评价与建议。

五、教学督导的主要方式方法

1、深入课堂或教学现场随机听课。

2、查阅教学基础文件。

3、听取有关情况汇报。

4、召开师生座谈会。

5、进行个别访谈。

6、现场考察教学过程。

7、专题讲座。

8、参与教学检查。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0185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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