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25 点击数:

各系(部)、专业研究室:

为全面了解学院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与监督,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统一安排,定于本学期第10-12周(1030日-1118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系(部)教学管理、教学督导、教研活动、教师教学资料准备、听评课等情况。

1、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运行情况。

2、各专业研究室工作计划、教研活动开展实施情况。

3、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4、教师教学资料准备、课堂教学情况。

5、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和听评课等情况。

二、检查方法和要求

院系结合,以系部、专业研究室为主。系(部)、专业研究室将具体工作加以落实,按相关文件要求将资料汇总、备齐,并按附表要求将相关资料填写完整。教评中心通过查资料、听汇报、抽查等方式对系(部)、专业研究室所做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系(部)、专业研究室自查(1030-1111日)

1、专业研究室收集教师教学资料(含教案、讲稿、课件等),比对实际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情况,检查教案完备与规范情况,并了解统计教师参与教研次数和听课次数等(附表1)。

2、专业研究室工作计划、教研活动开展实施情况(附表2)。

(注:个别专业研究室期初教学检查未提交研究室工作计划,请于本次教学检查补齐。)

3、系(部)督导组织安排学生评教,参照往年的评教方法(原则上各班级评教参与率不低于本班级人数的20%),并做好相应统计(附表3)。

4、系(部)督导组织开展学生座谈会,邀请分管领导、教务处、教评中心等相关教师参加,并认真归纳学生意见,形成总结和反馈(附表4

5、系(部)认为应检查的其他教学工作及相关资料整理。

第二阶段:教评中心检查(1114-1118日)

1、各系(部)、专业研究室要制订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并具体落实。对检查结果要认真分析,准备教学工作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14日前将附表中要求的材料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后上报教评中心,并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给教评中心连俊南老师。

2、教评中心检查时,各系必须提供备查资料或支撑材料(专业研究室工作计划、学生评教表、专业研究室活动记录、教师的教学材料等)。

教学质量评控中心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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