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20 点击数:

各系(部):

为实现我院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并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作用,现就加强教学督导工作要求如下:

一、完善系(部)教学督导组

各系(部)在现有师资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督导工作需要,成立或健全以系(部)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为督导组长,以专业研究室主任及资深教师为督导员(3-5人)的系(部)教学督导工作组。督导员在督导组长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

(注:请各系(部)于9月26日前将系(部)教学督导组名单交至教学质量评控中心)

二、系(部)教学督导组基本任务和督导内容

1、系(部)督导组检查、了解本系(部)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各教师的师德师风,以及教学资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教学常规实施情况。

2、督导组长安排教学督导员进行日常教学巡查。要求各系(部)督导组教学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人员按时填写巡查详细信息,巡查内容和巡查标准由各系(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

3、掌握学风情况和学生评教情况,及时向系(部)、教务处、教学质量评控中心反馈,并对学院的教学督导、系(部)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系(部)督导组要与专业研究室教研工作相结合,做好分工合作,每学期对本系(部)每位教师至少一次听课。听课后要组织教师进行评议,并给予指导。

5、对教师基本教学情况和工作能力作出评价意见,作教师年度考核参考。

6、协助教学质量评控中心处理有关教学督导事项。

以上事项请各系(部)积极组织实施,并备好相关材料,教学质量评控中心将不定时地进行检查或抽查。希望各系(部)切实落实教学督导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作用,不断提高所属系(部)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教学质量评控中心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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