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6-07-27 点击数:

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以下简称“同行评教”)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同行评教工作,加强同行评教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同行评教目的

同行评教是对学生评教的重要补充,其主要目的是广泛收集课堂教学质量状态数据,及时反馈同行教师对受评教师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为教师改进教学和学校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并充分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树立先进教学理念,促进优良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

二、同行评教主体和对象

同行评教的主体是学校全体教师;同行评教的对象是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三、同行评教体系的构成

同行评教体系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开放式评价,请同行教师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第二部分为同行对受评教师相关教学环节的指标式评价,统计结果为同行对受评教师相关教学环节的评价分数的总和(百分制)。

四、组织与实施

(一)同行评教按学期组织实施。各学院(部)负责安排教师互相听课,举行公开课、说课比赛或其他教研活动,并组织本学院(部)教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教。网上评教信息采集的时间一般安排在第19周至20周。

(二)教学质量评控中心负责同行评教体系的制定、完善和评教结果的统计与反馈,并提供同行网上评教的技术平台和技术保障。

五、同行评教结果反馈

(一)教学质量评控中心负责对评教信息备案,并将统计结果及意见建议通报评监中心,并向校领导和相关学院(部)进行反馈。

(二)同行评教等级根据整体评价所得分数折算,共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总体得分90(含90)分之上为优秀;80(含80)至90分为良好;70(含70)至80分为中等;60(含60)至70分为及格;60分之下为不及格。

(三)同行评教的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六、同行评教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同行评教工作,精心组织,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动员,使教师了解评价指标的内涵,正确认识同行评教的意义,按时进行网上评教。

(二)同行网上评教为全员参与,不是抽样调查。各学院(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证教师参评,确保参评率在90%以上。每位教师必须得到10名以上同行的评价。

(三)同行教师要本着对同事负责、对学生负责、对教学质量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自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四)同行评教既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方式,也是交流借鉴教学经验的有效形式。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同行评教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对待评价结果,充分与同行教师进行交流,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学质量评控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表

版权所有@ 泉州轻工学院 Copyright @ 201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通讯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高教东路(362200) | 电话:0595-36207897/0595-36207066 传真0595-3620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