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01 点击数:

各系(部)、专业研究室:

为全面了解学院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与监督,保证教学有序运行,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统一安排,定于本学期第3-4周(911日-924)开展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对专业研究室工作计划、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1、各专业研究室工作安排和教研活动计划拟定情况。

2、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拟定情况和教案准备情况和规范性等。

二、检查方法

院系结合,以专业研究室为基础检查单位,以专业研究室、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教学质量评控中心(下称“教评中心”)通过查资料、抽查、听汇报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检查要求

1、各系(部)要具体落实期初教学检查内容。对检查结果要认真分析,对未完成要求的专业研究室和教师要督促其完善相应教学材料。

2、各系(部)检查以专业研究室为单位,919前拟定专业研究室工作计划和听课计划,并完成教学资料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教师个人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课件等教学资料准备情况(教案讲稿、课件应有2周的提前量),并认真研究其合理性和规范性。专业研究室检查要有记录表和检查小结。

2、教务处、教评中心组织人员于919日至23进行检查。各系(部)在教务处、教评中心组织人员检查时,提供备查资料(专业研究室工作计划、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检查小结、听课计划安排、抽查的部分教师的教学材料)。教评中心对教学材料抽查率为30%-50%,抽查对象的名单由教评中心提供给各系(部)。

3、各系(部)于919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1)和《听课计划安排表》(附件2)汇总,签字盖章并上报教评中心,并将专业研究室工作计划、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听课计划安排表、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电子材料发送到教评中心黄进利老师的邮箱(3543187@qq.com)。

四、其它相关教学要求

1、完善系(部)督导组,安排人员日常教学巡查,加强教学过程的监督,对学生出勤情况、教师上课情况、课堂组织情况、教学资源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2、在现有专业研究室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室的职能,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构建以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为主线或以科研课题为主的教学团队。

3、完善听评课管理,以专业研究室为单位,拟出教师开设公开课时间表,尤其是加强对新进教师的听课和引导。

以上事项请各系(部)结合自身情况拟出相应计划,建立执行标准,强调落实,杜绝敷衍。

 

 

 

 

     教学质量评控中心       

 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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